江小白VS浆小白,商标是否近似?
众所周知,江小白是一款以年轻人为消费群体的白酒品牌,凭借超强的文案营销,走入大众视野,颠覆了人们对白酒的认知,被称为白酒界的「文艺委员」。
江小白品牌已经打响,当你看到“浆小白”是否会觉得二者之间有关联呢?
知协查询了解到,一位蔡某某提交申请了多件“浆小白”商标,该商标通过初审后,在公告期被江小白酒业公司提出异议。
江小白公司认为,“浆小白”与其品牌“江小白”商标构成近似,且侵犯其字号权,主张“浆小白”商标不予注册。
据悉,江小白公司还引证了在先注册的 “江小白”商标、“江小白及图”商标、“我是江小白 I'M JOYBO”商标、“我是江小白”商标、“I‘M JIANG XIAOBAI”商标、“江小白 JOVO及图”商标等。
判定商标构成近似需要满足两个方面,一是双方商标文字构成、商标整体视觉效果相同或近似;二是双方商标指定或核定使用的部分服务属于相同或类似服务。
经商标局审查,江小白在先注册的“江小白”商标与“浆小白”商标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不同;而指定商品或服务类似的商标又是英文商标,与“浆小白”在文字构成和整体视觉效果上具有一定区别。最终,未能判定双方商标近似。
至于江小白公司提到的侵犯其字号权,因证据不足未能获得商标局支持。
最终,商标局决定,“浆小白”商标准予注册。江小白公司如果不服,可以根据《商标法》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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