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许可他人使用需要做许可备案?不做行不行?
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权人或其授权的人将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被许可使用人支付使用费的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备案材料应当说明注册商标使用许可人、被许可人、许可期限、许可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等事项。
很多商标注册人会有疑问,为什么要做商标许可?不做行不行呢?
商标许可备案,主要有以下作用:
(一)商标许可经过备案可以防止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查处。被许可人可以正常使用商标而不侵权。
(二)商标许可备案便于商标局对全国商标使用许可情况的管理通过商标使用许可的备案审查,从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商标许可人和被许可人也可以通过《商标公告》向社会公布商标使用许可情况,为消费者选购商品提供方便。
(三)商标许可备案也可以作为商标的一种使用方式,可以有效作为商标被撤三需要提供商标使用证收据的有力依据。
如果不做商标许可备案,有哪些风险呢?
首先,商标被许可人可能随意使用核准注册的商品/服务项目;
其次,商标被许可人不按照商标的许可期限合法使用该商标;
再次,商标被许可人不注重该商标的商品质量,随意使用在假冒伪劣产品上,损害了原商标权利的商标品牌效益。
最后,如果不在商标局做备案,将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
综上,商标许可备案是为了保障许可双方的合法权益,建议大家及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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