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商标该续展了吗?别忘了十年之约!
商标注册时间久了,很多注册人可能忘了,注册商标是有“有效期”的,到期后不续展会失去商标专用权!各位注册人别忘了商标的“十年之约”。
《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举个例子,假如你的商标于2014年5月1日核准注册,那么2024年5月1日商标将到期,你应当在2023年5月1日—2024年5月1日期间申请办理商标续展手续。经商标局核准续展之后,你的商标有效期将延长至2034年5月1日。
所以,大家快去自查一下自己的商标注册时间吧,别错过商标续展期哦。
当然,如果真的不小心错过了商标续展期,商标局还给予了6个月的宽展期,在商标到期后6个月内还是可以申请办理的,但是需要多缴纳一部分滞纳金。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宽展期也错过了,那商标就会被撤销哦!
你的商标该续展了吗?赶快查看一下商标注册证书上的时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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