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托马斯”,10年商标侵权案,判赔500万!
还记得商场里经常看到的“托马斯小火车”吗?还有电商平台上大量售卖的“托马斯小火车”玩具?这个孩子们耳熟能详的经典动画形象,被“山寨”厂商盯上长达十年之久。
近日,厦门中院对英国某知名企业诉四被告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适用三倍惩罚性赔偿,全额支持原告500万元赔偿请求,严厉打击恶意仿冒国际知名品牌行为。
国际知名IP
“托马斯火车”是英国经典儿童IP《托马斯和他的朋友们》中的核心角色, 品牌影响力遍及全球 185 个国家和地区,其动画节目被翻译成 45 种语言播出,相关图书全球销量超过 2 亿册,在国际市场上具有很高的知名度。
托马斯火车商标持有方英国某企业从1994起就在我国申请注册了许多商标,有英文的商标,中文的商标,还有图形商标, 三维商标(六面图所示),主要集中在28玩具分类等,申请了近180个商标。
十年跨境侵权
经查,被告方自2015年起就开始持续生产、销售带有近似“托马斯小火车”标识的轨道玩具产品。这些侵权产品通过国内主流电商平台及海外购物网站广泛铺货,累计交易金额巨大,已建立了一个从线上到跨境的完整侵权链条。
被告于2015年曾因侵犯权利商标专用权而被行政处罚,但四被告至诉讼时仍然重复恶意侵权,侵权持续时间长、范围广,影响恶劣。
商标恶意侵权,三倍惩罚性赔偿
法院审理认定,被告符合“故意侵权”和“情节严重”两个法定要件,适用惩罚性赔偿。最终,法院判决全额支持原告500万元的诉请,并判令被告方立即停止侵权、销毁库存产品及生产模具。
该案件提醒我们,知识产权已成为企业竞争的核心资产,唯有各方共同坚守诚信经营底线,主动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才能让 “原创者得利、侵权者受罚”,真正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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