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汽车已来,全球法规准备好了吗?

2026年注定有意思:科技圈最炸的赛道,不是手机、不是电动车而是低空经济。
这么一首耳熟能详,脍炙人口的歌,没想到,唱着唱着就成真了。飞行汽车的未来不再是科幻小说……天空不再是汽车的极限。
亿航智能EH216-S在2026年央视春晚合肥分会场惊艳亮相,以16架“空中的士”编队飞行的硬核科技场景,成为整台晚会最具未来感的高光时刻之一。在春晚合肥分会场《合韵满江淮》节目单元,16架EH216-S同时起飞,于合肥骆岗公园的主舞台“皖美之瞳”上空组成圆形状编队阵列,搭配定制加装的舞台灯光,以安全稳定、定位精准、井然有序的飞行点亮舞台,将无人驾驶“空中的士”的科技魅力融入新春团圆的喜庆氛围。


中国亿航智能EH216-S是全球首个“三证齐全”的载人级eVTOL。已于2025年正式迈入商业化运营阶段,累计订单超过1500架。产品定位全球首款可商业运营的无人驾驶载人航空器,通过预设航线,以智能自动导航与GNSS 精准定位完成点对点直飞,无需驾驶员。目前,产品已在淘宝上线销售,报价239万元。


这是今年1月27日,小鹏汽车董事长何小鹏通过社交平台发布视频,分享自己亲自乘坐小鹏汇天研发的“陆地航母”飞行汽车“打飞的”前往公司年会的场景。

中国小鹏汇天公司推出的陆地航母为分体式飞行汽车,陆行体可乘坐4-5人的座舱,飞行体搭载270°全景双人座舱。据小鹏汽车发布消息,小鹏汇天在中国市场已收获近5000份订单,并计划于2026下半年正式交付,售价预计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中国广汽集团旗下高域(GOVY)品牌推出的GOVYAirCab,已获得超2000架意向订单,预计2026年底量产交付,市场定价不超过168万。

中国一汽旗翼天辇1号于去年12月28日实现带保护模式首次飞行。该飞行汽车未来空中航程将超200公里,巡航速度150公里/小时,商用载荷约220公斤,可搭载2名乘员。以深圳至珠海50公里跨海路线为例,20余分钟即可抵达,较地面交通节省约85%时间,大幅提升中短途出行效率。

美国AlefAeronautics公司已经开始生产飞行汽车AlefModelAUltralight,预计将于2026年初上市,预售价为30万美元。

斯洛伐克KleinVision公司计划于2026年初上市AirCar,售价在80万至100万美元之间。据官方宣称其“安全”最高时速为124英里/小时(约200公里/小时),整备质量仅为80公斤,所以这玩意儿应该相当灵活。在汽车形态下,宽度为2米,长度为5.8米,高度为1.8米——除了高度之外,其他尺寸都与劳斯莱斯幻影相当。


美国Pivotal公司的Helix已开放网上订购,售价19万美元,预计一年内交付。
日本SkyDrive公司于2月24日在东京进行了SD-05首次飞行。飞行器续航时间可达20分钟,航程可达27英里/小时,最高飞行速度可达60英里/小时。计划于2028年开始商业运营。
SD-05“空中出租车”
SamsonSk的三轮飞行跑车Switchblade,专为公路和空中旅行而设计。不到三分钟,机翼和尾翼即可展开,可容纳两名乘客和行李。公司计划于2026年开始向客户交付。
Switchblade通用版本:20万美元起
特别版:33万美元起
限量版:77万美元起,主要体现在内饰配置方面及其智能选配
还有各式各样的飞行汽车,小编就不再一一列举了,能看到飞行汽车正以惊人的速度从科幻走向现实,其技术迭代与商业化进程远超预期。飞行汽车是一种可以在空中飞行的下一代交通工具,可以像汽车一样日常使用,并可搭载少量乘客。目前,主流的飞行汽车是“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能够依靠电力驱动垂直起降。与传统直升机相比,可垂直起降,eVTOL 具有噪音低、二氧化碳排放量低、运营成本低等特点。这种“飞行汽车”有望应用于广泛的社会领域,例如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向人口稀少地区和偏远岛屿运送货物、旅游以及紧急医疗救援等。随着人工智能和无人机技术的进步,飞行汽车的实用化研发在全球范围内加速推进。
面对这一变革性交通方式的崛起,全球法规体系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与重构—不能再沿用传统航空或地面交通的单一监管逻辑,而必须构建一套融合空域管理、道路交通、安全认证、数据隐私与公众接受度的新型综合治理框架。
目前,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已开始制定或实施飞行汽车相关法规,尽管尚未形成统一的国际标准,但部分国家通过立法试点、适航认证和政策支持,为飞行汽车的商业化应用铺平道路。以下为已采取实质性法规行动的主要国家及地区:
中 国
政策引导先行,地方试点突破
中国将飞行汽车纳入“低空经济”国家战略,通过顶层设计推动产业发展。国家层面先后出台《交通领域科技创新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21–2035年)》和《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年)》等重要文件,对低空经济、通用航空和城市空中交通作出系统部署。今年2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5年版)》(简称《指南》),明确力争到2027年,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基本满足低空经济安全健康发展需求;到2030年,低空经济领域标准超过300项,结构优化、先进合理、国际兼容的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基本形成。我国在法律和政策层面已进行顶层设计,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将于2026年7月1日起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首次从法律层面明确支持通用航空与低空经济发展,提出300米以下空域分类分级管理,终结以往“一事一议”的审批模式,为低空经济商业化运营提供顶层法律依据。
去年12月,中国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与交通运输部接连发布重磅文件。核心是两份面向未来的适航标准征求意见稿:《动力提升航空器适航标准》与《限用类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适航标准》。同时,交通运输部正式修订颁布了CCAR-27、CCAR-29、CCAR-35三部旋翼航空器规章,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这套“组合拳”标志着中国在载人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和中大型无人机的适航监管上,正式从过去的“一事一议”迈向了“规则成型、路径可预期”的新阶段。
在试点推进方面,中央空管委已选定合肥、杭州、深圳、苏州、成都、重庆六个城市作为eVTOL全国首批试点,并正在推动将600米以下空域的管理权授权给部分地方政府进行试点。
在地方层面,深圳、苏州、四川等地已开展法规实践:
四川已建立省级低空空域运行服务平台,推行“一小时起飞前报备”制度,并建成327个临时起降点,为飞行汽车运行提供基础设施保障。
《苏州市低空经济促进条例》于2025年10月1日正式施行。苏州已先后印发《苏州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苏州市低空经济发展规划(2024-2030年)》《苏州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苏州市低空飞行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搭建了支持政策的总体框架。
《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于2024年2月1日起实施,是全国首部低空经济产业促进专项法规。
《深圳市低空经济标准体系2.0及标准化路线规划》于2025年11月15日对外发布标准体系2.0覆盖飞行活动、基础设施、设备技术、运行管理、应用场景等多个关键领域,为低空治理现代化提供制度底座和协同规范。
尽管尚未出台专门针对飞行汽车的全国性法律,但通过机动车+航空器和多部门协同监管,正在逐步构建适应性法规框架。
美 国
州级立法引领,联邦监管并行
在美国,针对“飞行汽车”的监管正处于快速完善阶段。目前的监管框架美国采取“联邦+州”双层监管模式:
联邦层面:联邦航空管理局(FAA)负责空中监管
所有的飞行活动都由美国联邦航空局(FAA)统一管理,需要满足飞行器适航认证,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将飞行汽车归类为“动力升力”飞机,为飞行员培训和操作规则创建了一个新的类别,而不是仅仅将其视为直升机或飞机。
联邦层面:美国交通部(DOT)路面标准
飞行汽车作为汽车必须遵守交通部(DOT)的标准,包括注册和许可。核心要求: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FMVSS)
州层面:地面监管(路空两用法律)
明尼苏达州于2024年8月正式实施“杰森法案”(JetsonsLaw)。该法案定义了“可行驶飞机”,简化注册流程,规定无需车牌但必须拥有“机尾编号”,并禁止在高速公路上起降(紧急情况除外)。
新罕布什尔州是美国首个允许飞行汽车在公共道路上合法行驶的州,但所有起降必须在机场完成,不得在公路直接起飞或降落。
亚利桑那、伊利诺伊和宾夕法尼亚等州也已引入或正在审议相关立法。
欧 盟
统一适航标准,推动标准化认证
在欧洲,飞行汽车的监管框架由欧洲航空安全局(EASA)制定。到2026年,这一框架已基本成熟,涵盖了从设计认证到日常运营的全方位要求。欧盟通过欧洲航空安全局(EASA)建立统一的监管框架,致力于实现成员国间的互认与协调。
EASA为飞行汽车建立了一套全球领先的创新空中交通(IAM)监管体系,飞行汽车必须符合SC-VTOL特别条件。SC-VTOL包含基于性能的要求,并根据飞机是用于在拥挤区域上空运行还是用于商业载客,定义了基本型和增强型两种类别。EASA针对这两种类别都制定了完善的符合性方法(MoC)文件,这也对设计成熟度和认证准备度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如果飞行汽车具备地面行驶功能,还必须满足欧盟的道路车辆准入要求。
日 本
州级立法引领,联邦监管并行
在日本,飞行汽车技术重点是为城市、偏远岛屿和山区的新型交通工具,并可用于灾害期间的应急运输和物资快速运送。为了实现和发展飞行汽车,由日本国土交通省与经济产业省联合推动飞行汽车的商业化应用,并于2018年成立了由公共和私营部门的利益相关者组成的“空中交通革命公私合作委员会”。明确了飞行汽车的未来发展方向。委员会指出,商业运营将于2027-2028年在部分地区启动,推广范围从2030年上半年开始逐步扩大,目标是在2040年实现。该委员会根据其制定的“空中交通革命路线图”,共同探讨飞行汽车的应用场景和监管框架。主要目标:
飞机安全:电动垂直起降 (eVTOL) 飞机的型号合格证、噪音和排放标准。
飞行员技能:飞行历史和对象构成(包括对每种型号的单独考核)及其电动飞机特有的技能相对应的执照和工作范围的规章制度。
操作标准:考虑到低空飞行的特性、目视飞行条件、所需燃料(电池)量以及最低安全飞行高度,规定的操作标准。
垂直起降场:制定起降场建设的临时指南,包括起降跑道尺寸、强度、周围障碍物限制(限制性表面)、充电设施和消防设备的标准。
总的来说,飞行汽车法规正从“原则性许可”走向“以风险为导向的精细化管理”,通过构建多部门协同的综合性法规体系,推动适航认证、空域管理与交通规则的系统性完善,加速实现低空交通的法治化与规模化应用。目前,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欧洲航空安全局(EASA)、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和其他国家相关机构都在正通过不同的框架追求安全性目标。但从当前的发展来看,总体发展缺乏统一协调,这在未来会给制造商带来重复的认证要求、空域准入分散以及更高的项目成本。或许未来随着法规的发展通过联合工作组开展合作能够为垂直起降飞行器(VTOL)建立全球统一的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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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丨亚锐技术
图文编辑丨亚锐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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