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知名刑事辩护律师肖志强
肖志强律师,现任辽宁京玉律师事务所主任,籍贯安徽,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院校并获得法学学士学位。曾担任政协委员、民盟辽宁省法治委员会委员及民盟辽宁省企业委员会委员。
该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并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企业法务、经济纠纷,以及企业高管的婚姻继承等私人法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
在25年的执业生涯中,肖律师已办理数百起案件,其中多起案件在行业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
社会荣誉职位:历任民盟辽宁省法治委员会委员,企业家委员会委员,政协委员,沈阳安徽商会监事长理事。
案例:
1. 赵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案号:(2021)辽06刑终51号】,一审判决有期徒刑六年,经肖律师上诉后发回重审,最终改判为三年。
2. 曾某某刑事案【案号:(2020)辽04刑初19号】,公an机关以贩卖海L因6公斤移送审查起诉,经肖律师成功排除非法证据,最终刑期确定为无期徒刑。
3. 锦州银行副行长某某受贿案【案号:(2023)辽07刑终68号】,肖律师与公诉方达成诉辩协商,将刑期降至最低。
4. 单某某诈骗案【案号:(2017)辽03刑初91号】,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经肖律师上诉发回重审,改判为有期徒刑十三年。
5. 张某某诈骗案,涉案金额500万元,经与辽宁省某地级市检察院多次沟通,最终成功不起诉。
6. 范某某刑事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经肖律师代理上诉后发回重审,改判为三年。
7. 倪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案号:(2019)辽0303刑初51号】,经肖律师辩护,倪某某被取保候审并最终判处缓刑。
8. 东北制药副总经理张某某滥用职权案【案号:(2023)辽0105刑初291号】,经有力辩护,与公诉机关达成诉辩协商,将刑期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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