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动态标识纳入商标注册范畴,公告期压缩至60天,商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违规将面临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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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商标法,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整理部分重要的新变动
一、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要素
二、商标公告期、商标异议期由“3个月”调整为“2个月”
三、新增“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从业人员”信息备案条款
四、新增商标代理从业人员罚款条款
五、新增“以误导公众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的”处罚5倍违法经营额以下罚款的条款
六、新增“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注册
七、新增“商标注销”条款
八、新增一款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的情形
九、新增“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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