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方言“仙人板板”申请商标被驳回!方言可以申请商标吗?
方言是一种独特的民族文化,是地方特色的体现。许多方言历史悠久,流传广泛,既有趣味性又具独特性,不少申请人想在申请商标中也加入“方言”元素,这样做是否可行呢?
方言作为商标注册是可以的,也有很多成功的案例,比如“笃悠悠”商标,该词属于吴语,形容悠闲的样子、不着忙的样子;“粤盏鬼”商标,该词属于粤语,意思是有趣好玩。
方言可以注册商标,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1.显著性和可识别性:方言必须具有显著特征,便于公众识别,且不与现有商标冲突。
2.避免不良影响:方言不应包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内容。
3.法律合规性:确保方言的使用不侵犯他人权益,避免不正当竞争。
在实际案例中,有很多方言商标因具有不良影响被驳回的案例。比如:
“山炮小郡肝串串香”商标被驳回,因为“山炮”是东北方言,形容一个人头脑简单,见识平庸,且“山炮”在生活中多为贬义,使人有不适感,作为商标使用易产生不良影响,故予以驳回;
某成都申请人申请“仙人板板”商标,该词原应写作“先人板板”,由于受电脑输入词条顺序影响,后常常被写为“仙人板板”,含有对他人祖先侮辱的一种表达,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被予以驳回;
“瓦宁”一词可能很多人不懂什么意思,它是上海方言“坏人”的意思,商标审查员这也可以审查出来,以具有不良影响为由,对该商标予以驳回。
综上,使用方言注册商标,要把握好方言的含义,考虑其是否符合社会基本礼仪和主流价值观,明显具有贬义的方言不建议进行注册。申请时也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大概率难逃商标审查员的一双“火眼金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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