嫡庶之争,宗馥莉手上还有一张最大的底牌!
离世一年多,宗老爷子还是没能保全最后的体面。据称是宗庆后私生子的三个美籍华人,为了信托基金和股权,还是通过家丑外扬的方式,与宗家曾经唯一的血脉宗馥莉对簿公堂。
既然要打官司,三个私生子所图的可不仅仅是认祖归宗。除了要拿到宗庆后生前答应为三人设立的21亿美元的信托基金,还有宗馥莉从宗庆后手中继承到的娃哈哈集团29.4%的股份。
三个美国人,要认一个中国人为父亲,为此还不远万里来到中国,这是一种什么精神?
支撑他们这种精神的,可是三人手上2023年宗庆后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体检时留下的生物样本,DNA检验的亲子关系一旦被证实,《民法典》中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的条款随时启动,宗馥莉作为宗老爷子唯一继承人的局面将彻底改写。
宗馥莉,在这场来势汹汹的遗产大战中,胜机在哪里??
草蛇灰线,伏延千里。
这场遗产争夺大战的胜负手,其实是埋藏在两条时间线的交汇处。
一条时间线,是娃哈哈的改制之路。
1999年以前,娃哈哈还是杭州市上城区文教局下属的校办企业经销部,这是典型的国有集体性质企业,资产归教育系统,隶属政府主管。
1999年,娃哈哈集团改制,国资持股51%。宗庆后持股29.4%,职工持股会占股19.6%,国资绝对控股,娃哈哈集团此时还是国有企业。
2003年,国资将持有的5%股份转让给职工持股会,国资持股比例降到46%;宗庆后持股29.4%;职工持股会上升为24.6%。此后的娃哈哈集团,应该属于混合所有制企业。
另一条时间线,是娃哈哈“体外公司”的兴衰线。
所谓“体外公司”,就是娃哈哈管理层以授权的方式,设立围绕娃哈哈产品的上下游公司,通过低卖高卖的方式,赚取更多利润到“体外公司”而非“娃哈哈集团”,这也是早年有媒体指摘娃哈哈“穷庙富方丈”的由来。
2000年,娃哈哈与法国达能合作后,管理层成立多家与“娃哈哈集团”无关的投资平台公司,这些平台公司在全国各地以“娃哈哈”加工的名义,投资建设了100多家娃哈哈产品加工厂,这为娃哈哈和达能之争埋下伏笔。
2007年,达能因为娃哈哈的“体外公司”提起仲裁,幸得国资出手,娃哈哈祭出“民族品牌”的大旗,在当时掀起了巨大的舆论声援,2009年,双方达成和解,达能套现退出娃哈哈。
截止宗庆后去世前,娃哈哈体系的体外公司数量不减反增。工商登记显示,娃哈哈系在中国境内前后总计有200多家公司,娃哈哈集团只投资了其中的16家企业,且处于非控股状态。
宗庆后去世后,宗馥莉宁可找人代工,也要关闭某些“体外公司”,这也是今年早些时候曝出娃哈哈找“今麦郎”代工新闻的源头。据《经济参考报》初步统计,这一时间内,“娃哈哈系”停工企业超过15家,在这些的企业中,娃哈哈集团前高管杜建英几乎都持有股份,而杜建英正是此次“私生子事件”的主角之一。
遗憾的是,宗馥莉关停体外公司后,并不是将业务转回到娃哈哈集团,而是转到自己绝对控股的宏胜集团。今年年初,宗馥莉甚至试图将“娃哈哈”系列商标共计387件转移到其控股的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幸亏被国资发现并叫停,否则就是一个天大的篓子。
在这两条时间线的交汇处,杭州国资一直类似于游戏里的NPC,除了在达能事件和宗馥莉转移娃哈哈商标事件中出手外,国资都像一个世外高人,睥睨捭阖,甚至连自己的基本利益都毫不计较。
据《经济参考报》记者梳理的数据显示,当年杭州国资转让5%的股权给职工持股会,国有股东并未获得股权转让款,而是将该股权转让款留在娃哈哈集团使用,只是按照银行基准利率下浮10%的费率支付资金使用费。同时,1999年-2007年国有股的分红借给娃哈哈集团使用,该分红借款利息奖励给经营者和职工,也就是不收利息;2008年-2022年,娃哈哈集团账面不进行利润分配,只是每年出具形式上的股东会决议,管理层和职工持股会的分红以“资金往来”名义拿走,国有股东则不分红。
一个不图钱,不图绝对控制权的国资大股东,投资娃哈哈,到底是为了什么?
我想,国资所图的,无外乎民生。只要经济足够活跃,越来越多的中国老百姓的生活越来越好,无论是体内循环,还是体外循环,只要钱留在中国境内,只要国人受益,国资分多一点、分少一点,那真是再小不过的事情了。
所以,宗馥莉的底牌在谁的手里?其实是在杭州国资手里。
试想,三个美国人,奔着21亿美元的信托基金和29.4%的股权而来。如果亲子关系做实,这几百亿人民币瞬间就化为美利坚的资产,这就不仅是肉没烂在锅里的问题,还给社会带来两个极坏的示范效应。
其一,《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是为了鼓励国民多生育,是要多生中国人,而不是多生美国人。虽然现行《民法典》中,并没有排除外籍子女的继承权,我想,法律总是落后于社会实践,这个漏洞迟早是要补起来的。在今天这样一个极具示范效应的判例下,如果外籍非婚生子女拿到遗产,这对我国家庭婚恋关系中,夫妻理应相互忠诚的传统观念冲击之大,是精神和物质的双重打击。如今宗馥莉四十多岁了也不愿结婚,难道没有对父母婚姻状况失望的影响?
其二,我国是一个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外籍私生子通过法院判例的方式获取大量财物,可以名正言顺地转移到国外,这是不是在无形之中为富豪提供了一条可以轻松转移国内资产的通道?
当然,在现行法律下,我们要尊重法律,但是我们更要尊重程序合法。无论是成立信托基金,还是留在“浙一”医院的生物检材,是不是百分之一百就没有程序瑕疵?就像宗馥莉对信托基金的质疑,没有宗庆后的文本委托或者是股东会的决议文件,怎么会有信托基金?因此,既然是些搬不上台面的事情,偷偷摸摸、躲躲藏藏,自然会留下大量的程序瑕疵。退一步讲,即使这一次所有程序都天衣无缝,我们愿赌服输,但是也要为后续的法律改进,提供契机。
另一个更关键的问题则是,宗馥莉值不值得杭州国资出手相助?
要杭州国资出手,宗馥莉需要证明自己的价值。如果像这两年她忙着将“体外公司”关停,而将生意转移到个人控股的宏胜集团的做法,显然比较短视。一直作为NPC存在的杭州国资,其实才是宗馥莉目前真正的靠山,就如当年达能和娃哈哈之争。与国资深度绑定,而不是简单地去“娃哈哈化”,才是宗馥莉目前真正要做的事情。
当下,正是盛夏,也是饮料水大战的高峰。在娃哈哈深陷遗产争夺战之际,老对手农夫山泉不可能无动于衷,娃哈哈在县乡的市场肯定是被重点关照的区域,娃哈哈的经销体系也一定人心惶惶。这一次,宗馥莉没有退路,非常有必要拿出大量真金白银,去激发营销团队的行动力,去凝聚经销团队的向心力,打一场漂亮的终端狙击战,止一止这两年终端的颓势,而不是仅靠着消费宗庆后过去的人设,拉一波销量。让杭州国资看到宗馥莉组织员工的能力、团结渠道的能力,稳定市场的能力。
这场仗,亏本,也要打,而且要大打!
赢了,杭州国资会认可宗馥莉的真实能力;输了,不是还有三个法律意义上的非婚生子女,跟着一起买单吗?
毕竟,宗馥莉如今所能依靠的,只有三个字:
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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