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长说:“买房”都发财了,只“租房”永远都是佃户、屌丝!
昨天村长讲了疫情下,中小微企业需要数字化创业,需要把客户引到自己的“家”里来。
今天村长想跟大家再聊一聊,企业应该去“买房”还是去“租房”?
首先,什么是“买房”?
买房就是企业建立通过注册自己公司的域名,并购买系统而建立起的数字化网站。
什么是“租房”?
租房就是企业到各大知名电商平台上开店。
当企业去淘宝、天猫、小红书等知名平台上去注册店铺时,其实就是等于企业去“租了平台的房子”来经营。
接下来,村长想给大家分享一个小米手机的案例:
虽然小米手机在天猫,抖音和各大平台上面都开了了自己的店铺,但他们最终是会把这些流量带回到小米自己的App上,也就是他自己建立的家园里去。
这就是小米,华为及其他大企业都在做的事情;
其实,大公司给我们的是模式上的借鉴。
我们再来看看,企业在“买房”和“租房”上费用和价值上有怎样的产出和对比?
自己“买房”就是:
购买企业域名(约一百元)+购买服务系统(约1-2万元)=LTD数字化家园建设
而“租房”就是:
押金(几千到几万不等)+服务费(业绩的3%-5%)+广告费(几千到几万甚至上千万不等)=租客
如果企业想在平台上得到一年1000万的业绩,那么同时也要付出30-50万的服务费。
以抖音平台为例:
看到这里你是不是终于明白了——必须“买房”,必须建立一个自己的数字化LTD系统!
本质逻辑就是:
企业先要有自己的数字化LTD系统,,接着通过租赁的方式到其他平台里面去开店,然后,把客户引流到自己的LTD数字化系统里。
二十年多前,在以新浪等各大门户网站为首的时代,企业是通过投放图文广告,通过点击网址链接,才能把客户引到自己的网站上来。
十几年前的搜索时代,也是同样的路径,投广告,然后点击图文广告,再把客户引到自己的网站上来。
如下图所列:
近几年,无论是传统电商平台(淘宝、天猫)还是兴趣电商平台(抖音、快手),企业在对外宣传的时都变成了——我的天猫店,我的淘宝店,我的抖音小店……;
但是,那些真是企业自己的地盘吗?
他其实是在——”用房东的房子,然后又反过来给房东做宣传“!
当有一天,”房东收回房子”时,即那个平台没有流量时,”房客“们又得去到其他地方去“租房”,然后一直不断在“租房”……
其实,所有的流量并没有真正汇聚到企业自己的系统上,因此可以说企业是被电商平台牵着鼻子走的。
这个问题,可能很多企业都没有真正地意识到!
有人用了一个很风趣很形象的比喻来说明这个现象: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也不应该批判平台,平台没有错,都是商业行为,双方都是以盈利为第一目标达成的合作。
讲到这里,企业家们应该回头看看,以前你在家园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那么,有没有解决办法呢?
请看下图所示:
由此答案是:我们必须“买房”自建系统,同时也要“租房”建立渠道,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今日分享到此结束,欢迎有意向的朋友,加村长微信继续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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