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VS特斯拉啤酒,商标侵权案一审结果出炉!
特斯拉是一款电动汽车品牌,历经十几年发展已然在全球享有知名度,近几年,也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人讨论特斯拉。
在特斯拉品牌和经典的“T”字形logo逐步走进国内消费者视野时,一款印有“特斯拉”文字和相似的“T”字Logo啤酒也诞生了。
据了解,这款特斯拉啤酒是由中饮食品有限公司和广东中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和特斯拉汽车之间并没有任何关联。
对于上述两家公司使用“特斯拉”及相近的“T”字标识出售酒类产品的行为,特斯拉公司将其告上法庭,认为其侵犯了特斯拉公司的商标权,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法院判令其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500万元。
经查,特斯拉公司在第12类汽车等商品上申请注册了多件“特斯拉”及“T”字形logo等商标,并且获得了授权。
法院审查认为,特斯拉公司上述品牌商标一直组合使用在特斯拉汽车、产品用户指南、充电桩、销售门店招牌、展会展台及官网网络宣传账号中。经过持续、广泛的宣传、使用,在第12类电动汽车、电动运载工具、汽车商品上已为中国境内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属于驰名商标。
被告的行为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属于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复制、摹仿特斯拉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的行为,不正当地利用特斯拉驰名商标的市场声誉,误导公众,构成商标侵权。
经查,被诉侵权产品于2019年7月推出,生产、销售数量多、销售范围广,涉及拼多多、淘宝、超市及大量酒吧,且被诉侵权产品利润率较高。法院综合判定,被告赔偿原告特斯拉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500万元,并在《法治日报》刊登声明,消除因侵权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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