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国央企,70%的工作是为了免责
过度追责的盛行催生了“免责文化”,还由此衍生了留痕文化、推诿文化、躺平文化等多个变种,
用一位读者的话说,现如今的国央企,和“免责”有关的工作,已经占到了70%以上的比例。
免责文化:“程序正义”,大于“事实正义”
所谓程序正义,原本是一个法律概念,强调的是裁判过程的公平和法律程序的正义。
近些年的国央企,也十分重视“程序正义”,特别是:流程正义。
举个栗子,采购一个苹果:
事前要有请示:
为什么要买这个苹果,买苹果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苹果的大小型号规格品牌,预算几何,怎么采购;
事中要有招标:
找供应商,入围、资格审查、考察、比价,考察报告、入围审批、招标文件、评标定标、合同签订;
事后要有审批:
买苹果、领苹果、吃苹果要拍照,领取记录要有台账,付款要有费用请示、合同付款流程...
为了避责,将与苹果采购事宜稍微有点关联的部门都加入审批流,以达到“法不责众”的效果,
最后一个苹果采购下来,至少得花十天半个月。
一套严谨、合理的程序,的确可以提高犯错误的成本,也能更好地区分权责利,
然而程序正义又是最好操控的正义,因为程序是人设计的,真想干点什么,区区一个流程又怎么挡得住。
所以最后没有人解释得了,程序闭环、证据链完整,但这个苹果的采购价格就是要比别人高几个倍;
也没人解释得了,整个流程链条上十几个人都是某位领导的人,领导却淡然一笑“都是走正规程序进来的”。
在程序正义上谨小慎微,在事实正义上胆大妄为,成了部分企业的现状。
留痕文化:不为做事而做事,为证明做了事而做事
现如今的国央企,讲究“抓铁有痕,踏石留印”,事无巨细,都要留痕;事无大小,皆有凭据。
以会议落实会议:
上面开了一个指导性的会,下面就要召开会议精神传达会、宣贯会、学习会、动员会、分工会、落实会、督导会,中间穿插着数不清的汇报会、协调会、总结会;
以文件落实文件:
以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为例,
先是总部下发《关于转发**集团<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
然后各分子公司开展“整治形式主义”自查自纠,
每个单位上报一个关于形式主义的负面案例、一个关于形式主义整改的正面案例,
最后再组织研讨,出具自查方案、拿出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报告。
以台账落实成果:
业务台账、线索台账、整改台账、制度台账、管理台账...工作未始,台账先行,
谁的资料详实、台账规范、材料完整、照片丰富,谁的工作就做得到位;谁的流程扎实、纪要齐备、证据链完整,谁就能免责。
无论是台账、文件、会议,要求还越来越细、拿着显微镜找瑕疵。
一位网友的比喻很形象:
“留了中午就餐人员台账、菜单及食材台账、剩余食材处理台账,XC结论:未见午餐食用猪肉人员台账,食用猪肉人员数量,食用量不明,需整改”。
在这种氛围下,为了免责,工作全面脱实向虚,以前工作是为了“办成事”,现在都是为了“证明做了事”。
躺平文化:多做多错,不如少做少错、不做不错
有些企业,采取“一刀切”的问责方式,不考虑实际情况的复杂性;
有些企业,问责泛化,出了错就全盘否定其他所有工作,将问责视为推动工作的万能钥匙;
有些企业,制度、标准模糊不清,一些正常的工作失误或风险、一些人为不可控的因素也纳入追责范围;
有些企业,套用现在的规定,去问责过去的事情,动不动“倒查**年”。
这种风气之下,基层单位动辄得咎,“避责”和“不出事”的思维也越来越占据主导:
部门之间推诿扯皮:职责模糊地带、交叉地带越来越无人敢管、无人愿管,
因为一旦谁管了第一次,以后就要管无数次,做得好无“功”,做不好有“过”;
上下级之间信任感缺失:能电话的绝不面对面,能发信息的绝不打电话,能书面签字的绝不口头确认,
再小的事都要走个流程,恨不得随身带个录音笔,以免将来追责“死无对证”;
员工“躺平”之风盛行:基层越来越不敢做事、不敢创新、不敢有所作为,因为事情做得越多、出问题的概率越大,也越容易被问责。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有担当的人,这几年都黑锅累累,
所以干脆不做事就不出事,无过便是功,躺平拉倒。
...
当然“问责”本不是坏事,正常的问责,不仅合理,而且十分必要。
然而正如流程是为了约束权力、确保结果正义;留痕是为了记录、改进工作成果,
问责的目的也是为了解决问题,而不是为了问责而问责。
“问责文化”若过度泛滥,只会本末倒置,
凉了干事人的心,影响组织的效率、活力和创造力,最终损害的是企业的生命力。
近期国资委发文:“支持国有企业大胆试错”,
希望国央企,也可以提高对员工工作的容错率,问当问的责,容能容的错,
在一个宽松、包容的环境中,
企业才能开拓创新、蓬勃生长;
人才才能自由舒展、向阳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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