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商标被驳回,直接把近似商标买下来?
申请商标因近似被驳回,在实际案例中很常见,遇到这种情况有很多种解决方案,比如证明双方商标不近似、对引证商标提出撤三申请等,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今天,小知和大家分享最近成功代理的商标驳回复审案件,申请人通过商标转让直接将引证商标转让到自己名下,从而消除在先权利障碍,通过商标局初审。
丨案件详情
杭州某公司(简称申请人)提交申请了1件“ANT MONSTE”商标(简称申请商标),被商标局以近似为由驳回,引证商标是“MONSTER ANT”。
申请人不服,委托我司杭州知协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知协)代理,申请驳回复审。
丨驳回复审
知协的商标顾问根据商标局下发的驳回通知进行分析,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相似度较高,常规的答辩方式不适用。结合以往经验,可以联系引证商标的持有人,尝试通过转让的方式将对方商标买过来。此前,小米公司在遇到近似商标驳回时,也曾使用这种方式,买下来对方的商标,从而使得自己的商标通过商标局审查。
经过多番操作,商标局复审时,引证商标已转让到本案申请人名下,鉴于申请人与引证商标的权利人均为同一主体,因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已不存在在先权利冲突。
丨最终结果
商标局决定对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丨关于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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