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计算机、打印机、网络及会议周边)维护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CLZ0125HY00QY22)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东源县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计算机、打印机、网络及会议周边设备维护服务项目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4.8704万元,招标人为东源县人 民检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源县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计算机、打印机、网络及会议周边设备维护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东源县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计算机、打印机、网络及会议周边设备维护服务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及其以下相关证照的复印件之一:1. 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 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 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响应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重大违 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 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 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承接本项目的企业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由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条款所称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指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按照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所列明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并依据国 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确定的中型 或小型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除外),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小组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 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 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 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 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依据《响应承诺函》
3)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及以上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业 务类型:运行维护)或国家秘密载体维修资质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响应)。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13日 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19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1)线下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响应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领购登 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hyczlh.com/)中“下载中心”下载)加盖响 应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至河源采招联和招标有限公司(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汇景国际商贸 中心9楼903单元)进行购买。2)线上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响应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 《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hyczlh.com/)中“下载中 心”下载)加盖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后,发送邮箱至hy3183158@163.com,经工作人员审核 后,联系通知支付相关费用进行购买。注:已办理登记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的供 应商参加响应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售价:人民币300.00元整/ 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3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汇景国际商贸中心9楼903单元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3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汇景国际商贸中心9楼903单元
七、其他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采购 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hyczlh.com/)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源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河源市东源县仙塘镇新河大道(东源县消防局对面)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62-883188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采招联和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汇景国际商贸中心9楼903单元
联 系 人: 廖女士
电 话: 0762-3183158
电子邮件: hy3183158@163.com
河源采招联和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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